全省首部!淮安这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3月1日,全省首部针对住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淮安市住宅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我市近两万部住宅电梯的安全使用与监督管理提供法规支撑。

据悉,该部《条例》从立法角度细化政府、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三方权利和责任,对住宅电梯的选型配置、安装、改造、修理、使用、以及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条例》对住宅日常管理、经费列支和改造更新等社会热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对管理不善、维保不到位和恶意损坏住宅电梯等行为,提出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条例》还明确,新建四层以上住宅或者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十米的,应当安装电梯。新建十二层或者建筑高度三十三米以上住宅,每单元安装电梯不得少于两台,其中应当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自动报警、实时通话等功能和视频监控系统。

“该部《条例》是在国务院安全督导‘一年小灶、三年大灶’背景下,淮安出台的首部安全地方法规,也是全省首部针对住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条例》的实施,将帮助全市住宅电梯使用单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电梯信息化功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使用安全度。同时也为淮安积极完善相关特种设备法规制度,着力提升住宅电梯监管水平,依法强化市场监管力量奠定相应的基础,有助于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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