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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是保证交通的畅通 也是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但也有人会因交通违法行为 被交警处罚而心生不满 为了泄愤 通过网络平台公然辱骂交警 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交警,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2020年9月17日16时许,违法嫌疑人周某祥,因车辆在燕山路与铁山路路口不按规定停车,被盱眙交警依法取证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为表达不满,周某祥便在朋友圈发布违法告知单图片并配上辱骂交警的文字,内容粗俗不堪。
随后盱眙公安处依法对周某祥进行传唤,周某祥对自己利用网络公然辱骂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周某祥行政拘留。
​ 警 方 提 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或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的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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