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自2021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微信图片_20200722102118.jpg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
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2020年7月11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原文阅读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