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
中央文明委在北京隆重表彰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
来自我市的李爱云
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李爱云简要事迹

一句承诺,一生坚守。李爱云是新四军刘老庄连指导员李云鹏的妹妹,19岁时立誓守护八十二位“烈士哥哥”一辈子,毅然插队落户异乡;她52年信念如磐、无怨无悔,多次放弃特招参军、推荐入学、回乡工作的机会,坚守红色土地;她45年讲述英烈故事,累计开展义务宣讲2000余场,覆盖受众16.8万人次。李爱云用重信守诺的高尚情操,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精神血脉。

承诺:守护烈士哥哥们一辈子
1943年3月18日,新四军第3师7旅19团2营4连在淮阴县刘老庄与日寇浴血奋战,指导员李云鹏和战友共八十二位勇士全部壮烈牺牲。李爱云从小对未曾谋面的英雄大哥无比敬仰,但全家直到1963年才从广播里得知李云鹏牺牲的准确地点。1967年3月18日,李爱云随父母第一次从家乡徐州沛县来到刘老庄,成千上万的淮阴父老乡亲手捧白花祭扫八十二烈士的场景深深震撼了她。“大哥和他的战友们安息在这里,我以后就在这里陪他们一辈子。”李爱云下定了决心。

坚守:用半个多世纪来陪伴
1969年7月,21岁的李爱云独自办理户口转迁手续,插队落户到淮阴县刘老庄大队,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淮阴这片土地。李爱云多年当农民,劳作中由于长时间在水里浸泡,腿上、胳膊上都患了皮肤病,手上也起了鹅掌病,但在烈士精神的激励下,挺过了种种困难。组织上关心这位烈士妹妹,特招去参军,她没有去;推荐去复旦大学读书,她放弃了;安排回家乡工作,她依然推辞……有人曾问她是不是后悔当初的选择,她说,“我这样做,是一份责任和义务;我这样做,人生才有意义和价值,我这个烈士的妹妹才算合格。”

弘扬:义务宣讲英烈精神
从1976年5月起,李爱云就坚持向中小学生、解放军和干部群众义务宣讲八十二烈士的英雄事迹。70岁那年,她远赴当时驻军于河北邯郸的“刘老庄连”作题为“发扬刘老庄精神,做血性担当的新时代铁军”的专题报告。45年来,李爱云把红色宣讲视为职责使命,累计开展义务宣讲2000余场,先后被 20 多家单位聘为校外辅导员,连续10年为高一新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连续18年为入伍新兵作国防教育报告。今年适逢党的百年华诞,73岁的李爱云更加忙碌,每天的红色宣讲活动排得满满,“烈士妹妹讲党史”成为当地党史学习教育的特色。

传承:赓续烈士精神血脉
李爱云一直以英雄哥哥们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过着简朴的生活,但在国家需要时,她总是慷慨大方,建设八十二烈士纪念馆、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疫情防控……她都踊跃捐款。为了接续传承红色基因,李爱云从女儿六岁起,每年都带着她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祭扫,外孙女还没记事的时候,就被抱来看望八十二位英雄舅爷爷。李爱云常说:“以后我讲不动了,我的女儿、孙女还要接着讲。我们要将‘爱国爱民爱军’的精神永远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