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服务“黄牌警告”通报
为贯彻落实“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发展理念,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淮安市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问责办法(试行)》。近期,我市聚焦项目和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调查核实了一批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问题线索,经认定,决定给予7个典型案例涉及的7个责任单位和1名工作人员营商服务“黄牌警告”。现通报如下:
一、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对企业接通自来水的诉求推诿拖延,长达三年未能解决,给企业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困难。
二、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在工作负荷尚有余量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擅自采取限号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多跑腿。
三、淮安市宏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淮安区中小企业应急资金过程中,主动服务意识差、审批速度慢、限制条件多,导致应急资金不“应急”。
四、清江浦区清江街道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财税办:工作日多次拒绝提供税收代征服务,给企业和群众造成不便。
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审批处:在受理撤销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中,本可依职权撤销,却以制度规定为由推诿避责,增添企业诉累,不担当、不作为。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对下业务指导机械理解制度规定,无视客观事实,营商服务不作为。
六、淮安自来水公司清河分公司营销管理科:将1个工作日内应完成的工作拖延为19天完成,影响企业在建项目进度。
七、淮安区流均镇经济网格帮办员王某:对企业反映的路灯不亮诉求久拖不办,不如实报告处理情况。
淮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4日
来源:无线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