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区委书记与商人利益交换,受贿金额巨大

​​“你关照我儿子,我关照你的企业”,作为一名区委书记,他利用职权与商人大肆进行利益互换,最终因受贿罪锒铛入狱。

667cf8b1ly4gsdx6y8i6sj20u00f0dg5.jpg 刘泽宇 资料图。
  1968年出生的刘泽宇是土生土长的江苏淮安人,先后担任过淮安市法制办副主任、洪泽县委副书记、洪泽县县长。2013年12月,刘泽宇升任淮安市淮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彼时春风得意的刘泽宇也许没有想到,自己的仕途和前程会在自己担任区委书记期间(2019年9月)终结。

667cf8b1ly4gsdx6y8xv1j20lu0co3yw.jpg 图片

你关照我的企业   我关照你的儿子

667cf8b1ly4gsdx6y9wwqj20u01ke0wy.jpg 图片



667cf8b1ly4gsdx6ya5vtj20u01de77z.jpg 图片


667cf8b1ly4gsdx6y9slbj20u00zedic.jpg 图片

来回倒腾的股权转让

667cf8b1ly4gsdx6ybfqhj20u01kfaeh.jpg 图片

  此后,2020年本案庭审中,围绕案涉股权转让是否构成受贿,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刘泽宇的辩护人认为案涉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未发生实际转让,且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属无效协议,关于股权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没有真实性,不应认定为受贿。

  经查,华国明将半导体公司5%的股份转让给刘泽宇之子刘某某的事实有证人证言、股权转让文件等书证,刘泽宇亦有供述证实刘某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告知其相关情况。至于辩护人所提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属无效协议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明股份已发生实际转让,至于股份转让行为是否经其他股东同意系另一法律关系,并不影响受贿犯罪既遂的认定。据此,法院认定刘泽宇通过其子刘某某收受案涉股权构成受贿。

数千万元贿款被挥霍   获刑15年罪有应得

  归案后,在被问及贿款的去向时,被告人刘泽宇供述称其中人民币1020万元被用于购买他人手中的可转债,人民币300万元和港币360万元被用于向某公司投资,人民币200万元被用于出借给他人周转。刘泽宇表示,剩余款项除用于缴纳购房款、还贷及家庭消费外,其余交给妻儿保管。

  2018年6月,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经初查掌握刘泽宇的犯罪线索。刘泽宇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于2019年9月6日被留置,同年10月14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2月28日,刘泽宇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执行逮捕。

  2020年4月13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刘泽宇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0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至2019年6月间,被告人刘泽宇利用担任江苏省洪泽县县长、淮安市淮阴区委书记、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及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半导体公司等19个单位及个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用地选址、工程款支付、投资款拨付、基金管理费支付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股份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88.2万余元。

  2021年3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泽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泽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相应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本文除刘泽宇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原标题:“你关照我儿子,我关照你的公司”!他与商人利益交换,受贿金额巨大)



来源:检察风云杂志社

原文阅读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