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解读出炉...

​​2020年12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要点解读如下:



淮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11月23日经省政府批复(苏政复〔2020〕117号)。淮安市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清江浦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53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人;区片Ⅱ执行标准为47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盱眙县分别将本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40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000元/人。


原文阅读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