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00元!淮安9家商超被通报!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相继发布了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6、27期)本次监督抽检631批次合格622批次不合格9批次
通报涉及9家商超其中一家被罚2万元 微信图片_20201005081504.jpg 微信图片_20201005090042.jpg
小编注意到
表格二中的不合格项目
都含有糖精钠
那么糖精钠
到底是什么
一起了解下

糖精钠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糕点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

除此之外淮安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6期)涉及淮安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26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来客多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盛田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豆乳盒子(豆乳味夹心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淮安市淮安区来客多超市经营部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盛田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豆乳盒子(豆乳味夹心蛋糕)的行为,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4.8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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