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
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6月14日至6月17日,为噪声管理“严控”期,市区、各县(区)城区范围内每天12:00至14:00、19:00至次日7:00(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6月15日至6月17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行为:(一)建筑及装潢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餐饮业边界噪声超标;
(三)露天娱乐、集会和体育锻炼等活动噪声扰民;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机动车辆使用喇叭;
(六)挖掘、拆除、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八)使用家用电器、乐器产生噪声污染;
(九)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十)产生偶发性或突发性噪声。
二、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
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公安、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教育、文广旅游等部门,共同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环境噪声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相关部门将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管理指导,组织做好中高考前的噪声源排查、中高考期间考点周围的巡查和突出噪声问题督查工作,对顶风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严肃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三、加大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力度
各地、各部门将在6月1日前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各项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管理对象;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曝光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在中高考期间
广大市民遇到噪声问题
请拨打12345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将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及时制止和查处
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来源:淮安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