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布一批干部任免!任前公示!

  4月19日下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赵洪权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史志军同志辞去淮安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免去徐鹏同志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孙坚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姜国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季明丽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邵爱静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时恒支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其文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沙瑞新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雨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江东新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阮明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同宝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从华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挂职)职务;
  免去陈娇娇同志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职务;
  免去王刚同志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潘建文同志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任命:
  黄桂林同志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超同志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尤铁梅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来强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孔令媛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庭长;
  孙坚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国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季明丽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鲍平晓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邵爱静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徐海燕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少芹同志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淮安区人民陪审员任前公示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有关规定,拟任命陈新等35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将拟任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陈  新  丁莲韵  丁  晓  董淮然  董娅玲  付正伟
葛  辉  胡  凯  金  勇  李怀坤  李加进  李  静
梁大伟  刘国建  刘  雪  刘亚东  柳  婷  卢玉香
陆春宝  施  雯  宋  颖  滕嘉信  王旭亮  王志功  
邢雪松  徐  晖  徐嘉驰  薛正梅  杨  飞  杨  娟
于洪茂  张  鑫  赵爱萍  朱爱芹  朱红娟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18:00止,若对公示人员有意见,可以反映举报。
  监督电话:85135586 85890939
  特此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3年4月20日
来源:淮安发布、淮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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