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男子被套路?4.8万买辆二手车竟是事故车!当事车行:3万回收!

生活中,不少人为了方便会考虑购买二手车代步。去年4月淮安网友王先生在翔宇大道淮安新天地二手车行以48000的价格购买一辆二手国产汽车后,发现是一辆事故车,交涉无果,最终车辆只能以30000元反卖给当事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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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6月,王先生发现车辆变速箱有问题,自费4300维修(后与车商协商补贴800)。到10月期间发现其他地方也出现异响,后对车辆进行鉴定发现车辆之前发生过事故,查出维修的部位有:前机盖、车灯、前后保险杠、前翼子板(左)、车门、后翼子板(左)、前钢圈(左)修复、后钢圈(左)修复,前内部构件相关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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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称买车时,车行并未说明车辆事故及维修情况。而在车辆交易合同补充条款里仅写着无泡水、无火烧、无调表,对发动机和变速箱质保一年或两万公里。

据查询,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经营者负有调查、检查车辆的车况、性能、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并向消费者如实、完整告知的义务。《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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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友发现该车辆是事故车的时候,遂找到车行协商卖车事宜,网友表示想退回车辆,车行以车他们当时收的急,具体情况没仔细看的说法进行解释,网友被车行告知48000卖给网友的车只值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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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乐律师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意思就是说,如果经销商在出售车辆时没有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如该车为事故车、库存车、二手车等,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依据新消法要求三倍赔偿。

小编提醒:二手车价格便宜,可买二手车却是个“技术活”。一定要认准有资质的商家,还必须对于车况尤其是事故车要做好充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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