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穆某当日中午受朋友邀请到饭店聚餐,他认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就不是酒驾,万一被交警查到也不会被处罚,于是便驾驶自己的三轮电瓶车前去赴宴。席间,他喝了半斤左右白酒。在回家的路上,他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对穆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元。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电动车也是车,酒后骑电动车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不要酒后驾车,包括电动车。
融媒体记者 刘权
融媒体编辑 曹盈
通讯员 曹玉从
来源:淮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