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通报:不合格!

市场监管局发布
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一批不合格食品被曝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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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3期)日前发布。通告介绍,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3批次,涉及水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保健食品、糕点、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9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一、常州市钟楼区北港陈卫国海鲜水产店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扬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泽米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强龙食品厂生产的抹茶肉松酥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苏州贝优硕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徐州市沛县紫勤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蜜饯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常州市天宁区兰陵童年日用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金园竹食品厂生产的无花菓,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淮安市淮安区马甸镇醉仙阁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徐州市铜山区烹艺老徽坊羊汤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八、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吉卖隆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忠来果品食杂有限公司生产的碳化白砂糖(分装),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九、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党红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盐城市滨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家得福超市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盐城市盐都区神州路菜场吴琴食品门市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三、泰州市高港区珊伊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商)生产的多味香瓜子(分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路德庄火锅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0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计301批次,其中豆制品40批次、罐头35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7批次、食糖3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批次、蔬菜制品37批次、糖果制品35批次、调味品24批次、饮料30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合格294批次,不合格7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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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一种防腐剂,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二、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四、镉(以Cd计)

镉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水产品中镉的限量为≤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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