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道伦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坤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之常同志辞去淮安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
许明同志为淮安市副市长(挂职)。
任命:
蒋其文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孙晓明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纯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岳玥同志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蔡勇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来源: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