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君 发表于 2021-6-11 11:42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处置通告,涉及淮安多个县区6家企业

​​淮安市市场监管局
6月3日以来陆续发布多个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处置通告涉及淮安多个县区6家企业其中不乏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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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28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2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通告(2021年第27期)涉及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良品先生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佩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淮安市华夏庄园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贵人香干白葡萄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涉及淮安市涟水县易购得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回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通告(2021年第28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杨鹏飞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宁夏红中宁枸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淮安市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6日向淮安市涟水县易购得购物广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批次的老回味蛋糕。经调查,涟水县易购得购物广场共购进所涉批次的老回味蛋糕20包(标称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1.1.11,规格型号:258g/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3日向淮安区杨鹏飞超市经营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淮安区杨鹏飞超市经营部销售被抽批次的枸杞酒是淮安市正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送至该超市中,共40瓶(135mL/瓶),其中20瓶被抽样,剩下20瓶全部销售完。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三)生产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5日向淮安市华夏庄园酿酒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的同一批次贵人香干白葡萄酒。经调查,淮安市华夏庄园酿酒有限公司共生产抽检所涉批次的贵人香干白葡萄酒72瓶(750 毫升/瓶 酒精度: 12%vol),已全部售出。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5日向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被抽批次的老回味蛋糕(生产日期:2021年1月11日)为福建人林勇伟冒用江苏金都食品有限公司名义生产并对外销售,因现场不能提供生产记录导致生产数量无法查清,现场也未发现有相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目前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林勇伟未取得生产许可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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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26期)涉及淮安市盱眙穆店乐享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盱眙许记味食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香龙虾调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6日向淮安市盱眙穆店乐享生活超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淮安市盱眙穆店乐享生活超市销售被抽批次的麻辣香龙虾调料是泗洪县三棵树食品经营部业务员于2021年3月4日送至该超市中,共20袋(40克/袋),已全部被抽样。
(三)生产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6日向盱眙许记味食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被抽批次的麻辣香龙虾调料是盱眙许记味食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生产,共生产20箱,规格为40克/袋,75袋/箱,于2021年3月4日全部销售给泗洪县三棵树食品经营部。2021年4月6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盱眙许记味食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向泗洪县三棵树食品经营部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书》,截止2021年4月16日,共召回被抽批次的麻辣香龙虾调料521袋。召回的麻辣香龙虾调料已由盱眙许记味食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4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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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25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的石鲟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安玖珑汇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石鲟蟹的行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0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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