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君 发表于 2021-4-26 15:57

淮安连发9公告,征收一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刚刚淮安市清江浦区连发9条公告事关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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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清征补〔2021〕6号
一、拟征收地块(项目)名称
中农联华东国际食品和农产品温控冷链贸易中心
二、拟征收目的
物流仓储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淮安市清江浦区盐河街道办事处王元村二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办事处李集村东阳组、新庄组、李集村村集体,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周圩村向阳组、杨元组、周圩村村集体等集体土地26.7697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图片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按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农用地按23500元/亩,建设用地按53000元/亩,未利用地按37100元/亩。(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按23500元/人。(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规〔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四)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清征补〔2021〕7号
一、拟征收地块(项目)名称
淮安天鹏锂能产业化
二、拟征收目的
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武墩街道王庄村6组、8组、王庄村村集体等集体土地3.0161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图片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按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农用地按23500元/亩,建设用地按53000元/亩,未利用地按37100元/亩。(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按23500元/人。(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规〔2013〕4号)文件规定执行。(四)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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