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君 发表于 2021-4-25 13:37

淮安一司机贪图乘客遗留财物犯盗窃罪...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拾金昧了会怎样呢?近日,涟水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载客司机贪图乘客遗留财物的盗窃案件。
2020年11月,被告人贺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客时,发现乘客洪某手机遗留在座位上。当日晚,贺某将手机带回住处后,让女儿利用手机背后的密码信息,将手机支付宝内的2083元转账到自己支付宝账户中。
法官审理 ​涟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判处被告人贺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评析
日常生活中,大家在拾得遗失物后千万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将其占为己有,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或者需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贺某非法将乘客财物据为己有,贪图一时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在发现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财物时,载客司机应当及时设法联系失主,若无法找到失主也应该妥善保管财物,并及时上交到所在单位或运营机构、公安机关,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在离开所乘坐运营车辆时,需要仔细查看是否有物品遗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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