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君 发表于 2022-5-9 14:16

淮安一地紧急通知!暂停发放

关于暂停发放部分未办理资格认证人员相关待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强化基金风险防控,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我中心将于2022年5月起,对未在认证周期(认证周期指领取待遇人员连续认证两次的时间间隔,每个认证周期不超过12个月。)内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请所有因未能办理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及时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手机远程认证或现场认证等方式补办资格认证手续,所暂停的待遇将在补办认证手续后的次月补发到位。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17—12333,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清江浦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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