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警方通报!多人被罚!
警方通报近日,我局连续查处多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现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022年4月12日,张某月从外市回到金湖后,故意隐瞒外市行程,且未落实“7+7”隔离措施,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我局依法对张某月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2022年4月12日,鹤松招待所经营人刘某义违规营业,且未核查入住人员行程码,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我局依法对刘某义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2022年4月17日,王某林驾车经过344国道银涂镇疫情防控查验点时,未遵守相关查验程序,我局依法对王某林予以行政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金湖县公安局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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