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是孰非?淮安某工地门口,安全员强行没收盒饭摊啤酒引热议!
收到网友投稿:近日,淮安某工地门口,卖盒饭的女摊主和工地安全员为了一箱啤酒起了冲突,几名安全员强行搬走卖盒饭女摊主车上的啤酒。从视频中看到,酒被搬走时女摊主辩解道:“这个是人家的,你看到我卖一瓶了吗?我如果卖一瓶,罚款一二百块,打110都可以。”
面对女摊主的解释,被拉住的安全员强硬表示:“你在这多少天啦!工地门口卖酒是害工人,你来一次收一次。”
此前,视频被发到抖音平台,也引起诸多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买卖自由,安全员无权没收。也有网友表示,支持工地,卖酒不应该,工地门口卖酒安全隐患太大...
从提供视频的工友口中得知:事情发生当天中午,在淮安区沈坤路某工地东门口,这位女摊主长期在工地门口卖盒饭。工地里面没有食堂,工地工人们为了省事,经常在她那买盒饭,妇女车上有一箱啤酒,一般下午没事的工人们会买来喝喝。
对此,我们也联系了该项目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名女摊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多次劝告无效,才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没收酒的工作方法的确不对,可以道歉。作为建筑单位,从事的都是高空作业,工人避免不了要走高爬低,一旦因饮酒身体发飘,后果会很严重。
图片《工伤保险条例》
周乐律师认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存在醉酒或者吸毒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工地职工因为午饭时从女摊主处购买酒水导致其在下午工作时间因为醉酒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其后果不仅是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于醉酒职工而言不仅会丢掉工作,发生严重后果的,不仅自己无法被认定成为工伤,更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工地安全员的行为,其初衷是好的,但是其强制没收酒水的方式方法是欠妥的。任何人都无权没收他人合法财产,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安全员强行没收女摊主啤酒,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安全员可以结合女摊主是否占道经营等情形,向当地城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一个是为生计,一个是为生产安全。孰是孰非?你怎么看?
来源:公众号淮安同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