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君 发表于 2021-9-9 10:27

淮安清江浦区排除一颗“定时炸弹”

​​为进一步巩固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市安委办决定从7月底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图片​案情回放
9月6日晚,清江浦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经过反复排查,在盐河街道王元工业区内,查获一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为周边市民排除了一颗极其危险的“定时炸弹”。
图片​紧急亮剑
经初查,该案发现场违规储存乙醇、甲醇、醋酸乙酯等危险化学品近20吨,还涉嫌非法运输、分装等违法生产行为。目前,该案已正式移送清江浦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侦办。
应急普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害人害己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
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来源:古楚平安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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